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,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要有遵循“先分个人财产,再分共同财产”这样子的基本准则。
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,离婚时归各自所有:
婚前财产:结婚登记前一方已取得的财产(如存款、房产、车辆)
人身损害赔偿,存在这样一种情况,即一方,因身体遭受伤害,从而获得了医疗费,还有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。
遗嘱指定给一方的财产,是那种在遗嘱里明确表明只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财产,赠与所指定涉及一方的财产,是指在赠与合同里清晰明确仅仅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。
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:衣物、首饰等个人专用物品
> 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
结婚后的这段持续期间,也就是从领取结婚证的那一日开始,一直到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一日截止,在此期间所获得的下面这些财产,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:
| 财产类型 | 具体内容 |
|---|---|
| 工资收入 |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年终奖 |
| 生产经营收益 | 经营公司、开店、做生意的利润 |
| 知识产权收益 | 专利、版权、商标等带来的经济收益 |
| 继承或受赠财产 |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归一方的 |
| 投资收益 | 股票、基金、理财产品的收益 |
| 住房公积金 | 双方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|
| 养老金账户 | 婚姻期间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|
| 住房补贴 | 单位发放的住房补贴 |
> 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
丈夫与妻子双方能够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处在婚姻关系的期间之内,财产归属为各自单独所有、两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。要是存在具有合法效力的书面约定的状况,那么优先按照约定来进行分割。
> 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65条
| 原则 | 具体执行方式 |
|---|---|
| 自愿协商优先 | 双方自行达成协议,法院尊重协议内容 |
| 均等分割为原则 | 协商不成的,一般各分50% |
| 照顾子女原则 |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|
| 照顾女方原则 | 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女方权益 |
|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| 对方存在重婚、家暴、虐待遗弃等过错行为的,无过错方可多分 |
| 补偿原则 | 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,可请求补偿 |
> 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、第1088条
| 财产类型 | 分割方式 |
|---|---|
| 存款、现金 | 直接按比例分配金额 |
| 房产 | 优先协商;协商不成可拍卖后分房款,或一方拿房并补偿对方 |
| 车辆 | 评估价值后,一方拿车并补偿对方 |
| 股票、基金 | 按持有数量和市值分配,或变现后分配 |
| 公司股权 | 协商转让或保留股权并作价补偿 |
| 住房公积金 | 账户余额对半分割 |
| 养老金 | 婚姻期间实际缴纳部分对半分割 |
法律后续结果:针对该方而言,能够少分或者不分。在离婚以后,要是发现了上述那些行为,另外一方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,进而请求再次去进行分割。
> 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92条
共同债务: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双方共同承担
私人债务方面,存在这样一种情况,即一方在未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形下,产生了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范畴的债务,诸如赌博、个人高消费这类债务,是由举债的那一方自行去承担的。
> 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64条
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:
房产归登记方所有
尚未还清的贷款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
结婚之后,一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,以及与之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,由登记的那一方针对另一方给予补偿。
参照标准为,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适用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所作出的解释(一)里的第78条。
1. 整理财产明细单,罗列出全部个人财产以及共同财产,搜集相关证据,像房产证、银行流水、股票账户截图之类的。
2. 协商分割方案:双方自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
3. 签订书面协议:协议内容需明确、可执行
4. 办理离婚登记或诉讼:
协议离婚:携带财产分割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
诉讼离婚:向法院提交财产清单和证据,由法院判决
问:全职太太/先生离婚能分到财产吗?
能,全职照料家庭的一方,在离婚的时候能够请求家务补偿,补偿的金额是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、婚姻持续存在的时间、对方的经济能力等诸多因素来确定的。
问:离婚协议签订后还能反悔吗?
登记完成协议离婚之后,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。不过要是存在欺诈、胁迫这类情形,那么能够在一年的时间范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,以此来请求撤销或者变更。
问: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谁?
结婚前的财产,于婚后所产生的那种自然而然的增值部分(就像房屋价格上升这种情况),归属个人所有;而主动进行投资所获取的收益(例如运用结婚前的存款去炒股从而赚到的钱),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。
问: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怎么办?
自发现之时起,在三年的期限范围之内是能够向着法院提起诉讼的,进而去请求再次进行分割。当法院展开查实工作之后,对于那一方存在隐藏财产行为的,是可以作出判决使之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的。
问: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,是共同财产吗?
结了婚之后进行购买的情况,不管写的是谁的名字,并且不存在特别约定的情形之下,那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;而在结婚之前就行购买的状况呢哎,写谁名字就归谁的那种,不过呢在婚后又存在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,则是需要对另一方给予补偿的。
核心步骤总结:关于离婚财产分割,其一,要分辨清楚不参与分割的个人财产,其二,要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,其三,要按照约定或者法定原则进行分割。建议在分割之前全面收集财产方面的证据,必要的时候咨询专业的律师。以上这些内容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以及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整理而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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