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的规定,其核心要点在于清晰明确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原则。这一规定对于婚姻关系的稳定而言,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同时在预防财产纠纷方面也至关重要。现实中,许多人对于婚前购房、婚后加名、父母出资等涉及房产的具体情况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不明晰,这种认知上的模糊极易引发各种各样的争议。
婚前由一方以全款方式购买的房产,并且登记在其自身名下,这种情况下该房产通常会被视作个人财产,在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割的。倘若婚后使用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来偿还房贷,那么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。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,一定要妥善保存好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等各类证据。
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,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,依照法律原则,其性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这是基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共有的原则所确定的。
而倘若一方是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,这种情况下房产性质的认定就会相对复杂。因为要明确该房产的性质,需要充分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与婚前财产之间存在紧密的关联性,只有通过有效的证明,才能准确界定该房产的归属性质。
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况较为特殊。若在子女婚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。婚后出资且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,则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属于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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